交通部修法「重罰酒駕」! 3方向曝光:死亡沒入車輛、同車罰款提高

近年來酒駕肇事頻傳,造成無數家庭悲劇,引發社會廣泛討論。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,經評估,將針對3方向修法,加重酒駕罰責,包括首次酒駕使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、十年內二次酒駕就屬於累犯、提高同車乘客罰款。

 

 

王國材表示,28日已針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開會,因為108年4月就曾針對酒駕加重罰則,目前評估有3方向可修正:

1.首次酒駕使人重傷或死亡就沒入車輛,現有法條是酒駕累犯使人重傷或死亡才會沒入車輛。

2.目前法規對酒駕累犯定義為「五年內兩次以上酒駕者」,預計將延長時限,改為「十年內兩次以上酒駕者」即為累犯。

3.提高酒駕者同車乘客的罰款,現有罰款為600到3000元,交通部認為過低,需要調整,至於要提高到多少仍在討論。

 

▼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規定,針對酒駕初犯,機車駕駛人可處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;汽車駕駛人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。如果在5年內2次酒駕者屬於累犯,機車駕駛人可處9萬元罰鍰、駕駛汽車者處新台幣12萬元;第3次者,按前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,之後以此類推。並吊銷駕駛執照,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。

 

對此不少網友在PTT直呼:「為什麼撞死人才沒車,超標就該沒收好嗎」、「肇事就該沒入車輛吧」、「還是太輕了」、「累犯為啥有年限?給你再爽一次的機會」、初犯撞死人扣車蠻合理的,不過累犯就要改成酒駕就沒收,累犯才是重點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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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網路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