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最年輕死囚!14歲孩童坐上電椅 「隔70年」真相反轉:他是無辜的

1944年3月,美國南卡羅萊納州阿爾科盧的2名白人女童,11歲的Betty June Binnicker和7歲的Mary Emma Thames外出玩耍時失蹤,翌日她們的屍體在山上一條水溝旁被人發現。2人身上有多處傷痕,頭部有嚴重的挫鈍傷。警方在現場找到了兇器,是一根沾有血跡的鐵路道釘。

 

 

▼14歲的黑人男童George Junius Stinney Jr.和妹妹是最後見過2名死者的人,2名死者曾向他們問路。警方認為George有嫌疑,於是將他拘捕,並在沒有律師和父母的陪同下,向他作出調查。不到1個小時,警方就表示George招認罪行,還說他想和Betty發生性行為遭拒,Mary想逃跑,於是他將2人殺害。

 

▼不久後案件進行審訊,整個過程不到3個小時,陪審團就退席商議,僅10分鐘後就宣佈George的一級謀殺罪成立,並判處死刑。George的律師則說,他的家人因為負擔不起訴訟費而不會提出上訴。

 

▼當地南卡羅萊納州的州法規定,州民過了14歲就是成年人,需接受成年人的法律規範。於是在1944年6月,年僅14歲的George被送上電椅處決。因為他身高只有153公分,體重只有40公斤,必須坐在一本書上,頭部才能接觸到行刑的頭盎。行刑過程中,過大的面罩不斷從他的臉上滑落,露出他驚慌絕望、淚流滿面的模樣。4分鐘後,George被宣告死亡,成為了美國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。

 

▼70年過去,這一案件早就被人遺忘,但George的家人仍記得他。他的家人向法院要求為他洗脫罪行。George的妹妹現在已經80多歲了,她作證說事發當天,George一整天都和弟妹在一起,根本不可能殺人。

 

法官在2014年12月17日表示,當年的審訊過程違反基本憲法程序,文件中沒有George的招認書,全部由白人組成的陪審團只討論了幾分鐘就判他死刑,他的律師也沒有提出上訴。當年George可能遭到逼供才會招認罪行,再加上案件缺乏證據和目擊證人,最後判George謀殺罪名不成立。等了70年的正義終於到來了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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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網路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