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舉魔人哭了!4/30起紅黃線臨停「不能再檢舉」 新制上路可舉報項目出爐

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修正民眾可檢舉的違規項目共46項。針對檢舉達人最常檢舉的「紅黃線違規停車」,則不得檢舉,民眾可撥打110、1999由執法人員及時排除,新法4月30日起上路。交通部表示,主要是限危險駕駛及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行為。

 

 

▼交通部發布新聞稿稱,為避免惡意檢舉泛濫,建議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,動態違規,限縮以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,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的41項違規態樣;靜態違規,限縮於路口、公車招呼站、消防車出入口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5項違規。另外,新的規定為,民眾檢舉同一違規行為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,僅能合併舉發1次。

 

▼41項動態違規種,很多是危險及不當駕駛行為,例如蛇行、逼車、交叉路口闖紅燈、闖平交道、手持行動電話開車、未戴安全帽、邊抽菸邊駕駛等。5項靜態違規,主要是在路口、公車招呼站、消防車出口及入口,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車。

 

交通部路政司專委李昭賢表示,開放民眾檢舉主要是希望借用民眾之力,補足動態執法的不足,然而多數舉發都側重在輕微的違規停車,因此進行修法希望修正舉發案件項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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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網路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