牢坐不完!惡房東張淑晶「對78人濫訴」 加判8年半徒刑

新北市女房東張淑晶涉嫌以隱匿租約不利條款、帶A房看B房等方式,誆騙房客簽約,發生糾紛後再索討違約金,如果不就範就濫訴壓迫年輕房客。最高法院上月就55名被害人部分,依14個詐欺罪判她5年6月徒刑確定;如今再就78人部分依19個誣告等罪判刑8年6月定讞。

 

 

判決指出,張淑晶在新北市以低價承租5間房屋,並且隔成多間套房出租。她對房客宣稱是全新裝潢、水泥隔間,事實上卻是用劣質材料隔成套房,以9500元不等分租給學生、社會新鮮人、單親媽媽等等。

2014年起,陸續有房客控訴張淑晶惡行,她卻不知悔改,反而上電視喊冤,揚言提告誹謗。房客控訴,張淑晶會誘騙房客在租約簽上親友姓名,聲稱只是聯絡人,結果在發生糾紛後,誣告不知情的親友為共犯,向對方開口討違約金。眾多受害者合組自救會,新北地檢署主動偵辦起訴。

 

▼審理時,張淑晶否認犯行,聲淚俱下地說,簽約時都有講清楚,自己還好心讓房客分期付押金,不料卻陷入這慘境。但法院拒絕採信她的說詞,新北地院依誣告、詐欺及強制等22罪,判她8年2月徒刑,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。

 

案經上訴,高院痛批,張淑晶有大學畢業文憑,也是有經驗的專業出租人,還熟稔租賃法律和訴訟手段,卻明知不實仍執意虛構申告,還變造證據強化理由,大量濫訴,使房客和保證人遭牢獄之災,惡性明確,嚴重浪費司法資源自應嚴懲。

高院還指出,張淑晶大多在對方表明不租後,即在短時間內提告,甚至一天控告多人,不起訴後仍不斷找事由繼續告,例如侵占鑰匙、遙控器等,壁紙破裂、膠條脫落、寵物毛堵塞馬桶、水槽、抓壞沙發告毀損,認定她有使人受刑事處分的意圖。

對此,高院認定張淑晶共成立23罪,包括19件誣告、3件詐欺、1件強制罪,其中2件被害人是少年,加重其刑,判刑9年8月,得易科罰金1年2月駁回上訴確定。最高法院9日再就8年6月駁回上訴定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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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網路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