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孩急送醫「國道暖警幫開路」 竟因「擅離職守」遭記過 受助家長怒:以後誰還敢出手相救!

一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中表示,7月18日時,他們一家三口在國道三號上行駛時,突然她1歲的兒子莫名抽蓄、渾身僵硬,讓他們頓時方寸大亂,於是情急之下向古坑國道警察求助,當有位陳姓員警替他們開道迅速抵達大林慈濟醫院,事後卻發現該名員警被依「擅離職守」而記過,於是原PO特地到古坑分隊作說明,警方內部才決定再記功一次,讓陳姓員警功過相抵。

 

(圖片來源:國道公路警察局|FB)

 

▼原PO在臉書社團貼出小孩看醫生的收據照片,發文感謝員警的熱心相助,表示事發當下真的是六神無主,而因為當時人生地不熟,所以只能求助警方,若是沒有警察開道帶路,可能又要花上更多的時間找路,延誤到小兒子就醫。

(圖片來源:爆料公社)

 

▼沒想到後續原po收到消息,該名員警熱心助民之舉,卻因「擅離職守」而遭記過,讓原po非常過意不去。也因此,原PO在9月26日上午特別專程到古坑分隊上解釋來龍去脈,希望警方能酌情撤銷記過處分,而警方則表示,陳姓警員因為當時為值班勤務,不應該擅離職勤處,本應該撥119請其他同事協助,但又考量到他為民服務,決議再為他記功一次,讓他因此功過相抵。

(圖片來源:國道公路警察局|FB)

 

國道警方調查當時隊上僅有陳姓警員在值班台,原本已請在外巡邏同仁返隊支援,但是由於小孩狀況很緊急,於是陳員決定自行協助開道送醫,而警方就當時勤務負責管理鎗械等重要設備,擅離職守的後果可能會影響很大為由,所以依據「執行值班勤務作業程序」決議記過一次,但是考量到陳員是為民服務救人,會「警察人員獎懲標準」記功。

 

原PO表示,因為當時孩子住院,後來又忙於外務,忘記感謝該名員警,事後PO文想要致謝時才發現記過的事,於是感到對該位員警相當抱歉,又不知該如何是好,於是前往該分隊求情,也幸好警方決定讓該警員功過相抵,讓事情有個圓滿的結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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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爆料公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