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漏洞! 超狂阿伯「龍頭架平板」邊騎車邊追劇 「未手持不算違規」警方:無法可罰!

之前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修正通過了,車輛行駛在道路上都不能以手持的方式使用手機或平板,或是講電話,違反規定將要接受處罰,那麼騎車時將平板固定在龍頭上追劇,到底算不算違規呢?

 

▼有網友在臉書「爆料公社」PO出了高雄一位阿伯邊騎車邊用平板追劇的一幕,讓網友直呼太危險了!從圖中可以看到阿伯自製了一個平板座,平板就放在上面,還播放著影片。更誇張的是大平板幾乎將視線都擋住了,這樣騎車安全如何保障? !根據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,車輛行駛的過程中不能以手持的方式使用手機或平板,違反規定,機車騎士將被罰1000元、汽車駕駛將會被罰3000元,但是像阿伯這樣,將平板放在自製的平板架上,並沒有手持,算不算違法呢?

 

▼對此鼓山分局交通組長顧盛立表示:「機車車頭架設平板,雖然未有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,但這種行為會造成視野不集中,易生車禍,建議還是不要有這種行為」。那也就是說,阿伯的這種行為無法可管。即使發生交通事故,也只能以「駕駛沒有注意車前情況」來追究。

 

阿伯這種行為真的很可怕,希望未來能夠通過修法,杜絕這種行為,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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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爆料公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