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老翁不走斑馬線」硬闖馬路遭撞死! 法院判:駕駛無罪

去年10月,基隆一位老翁不走斑馬線,違規穿越馬路,結果遭劉姓男子開車撞倒,送醫後搶救不治。劉男遭檢察官以未注意路況而肇事、依過失致死罪起訴,老翁家屬則提起民事求償。基隆地院審理認為,老翁違規在先,劉男符合速限,卻因反應不及而撞死人,最後判劉男無罪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這一交通事故發生在去年10月間,當時老翁違規穿越基隆市仁一路59號前馬路,他先閃過一輛機車,然後快步向前,結果下一秒就遭劉姓駕駛撞倒,當下立刻叫救護車送醫,最後因顱內出血、骨盆骨折,急救5小時不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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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方調查後,以劉姓駕駛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起訴他過失致死罪。法院審理發現,事故發生當下,劉男的車速約為每小時33至35公里,低於該路段50公里速限。而且老翁穿越馬路時,先閃過一輛機車才踏出人行道範圍,從劉男看到他,到撞到他的時間僅有1.53秒。法院認為這一點時間遠遠不夠駕駛人做出反應。

基於信任原則,大家相信騎車、駕車與行人穿越馬路,都會依號誌指示遵守,老翁違規在先,車禍的原因應視為他自身違規行為所致,劉男可免過失責任。最後判決書指出,劉男的駕駛行為沒有過失,老翁的死亡結果不應該由劉男負責,最後判決劉男無罪。死者的家屬向被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,在法院判決被告後,一併遭到駁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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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網路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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