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婆婆殺了我」持續發酵! 5000名苦媳聲援「姻親專法」:杜絕姻親霸凌

「我的婆婆了我」一事發生之後引發外界譁然,許多人開始檢討傳統觀念將女子嫁入家中,變成家中「財產」這種的概念,需要如何被改正,除此之外,也有許多相同經歷的女性發聲,因而提出「姻親專法」,希望可以保護受固有傳統觀念禁錮的女性,解決「婆媳問題」帶來的壓力。該提案在10月25日通過附議階段。

 

 

 

 

▼今年8月9日,一位張姓女子在FB寫下一篇標題為「我的婆婆殺了我」的文章,三小時後便被發現在家中自殺。據張姓網友的的親友表示,婆家並未通知娘家,似乎有隱瞞之意。而張姓女子的家人想查看她的手機時,婆家要求必須「簽借據」並且需在3天內歸還,更提出「不許接觸張姓女子遺體」的要求,引請社會公憤。

 

 

(圖片來源:當事人臉書)

 

▼據張姓女子的親友表示,婆家除了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娘家、不許娘家碰出遺體遺物,告別式廳也選最小的,娘家父母還健在也不選擇用娘家的方式發訃聞,婆婆更是想盡辦法刪除臉書上的遺言。張姓女子的妹妹也難過表示,婆家對於此沈痛的消息竟然是選擇隱瞞,讓娘家人透過臉書獲得張姓女子死訊。連死後也沒有尊重張姓女子生前的基督教信仰,將她的骨灰置於寺廟。

(圖片來源:臉書)

 

不過也因為此次事件的發生,大家開始重視姻親之間的問題,嚴重且無形的家庭暴力問題開始浮出水面,台灣在家庭的結合方面,仍有許多傳統的觀念和固有的思想,許多家庭仍是認為女子嫁進來,就應該由婆家支配,並且不讓娘家介入。雖然現代女性多半都是獨立自主,不過尊重照顧長輩的道德觀念仍是深植人心,讓媳婦的角色在自主和不尊重兩者中間徘徊矛盾。

 

▼雖然現在有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、「妨害自由」、「妨害名譽」等可以保護個人在家庭中的安全,卻保障不到「姻親專法」強調的「言語、行為」的干涉,畢竟傳統社會的框架下,家庭暴力以及言語干涉有認知及程度上的問題。為了將此案「實事求是」,將詞彙代換成「干涉、貶低」較輕微、較符合現今姻親傳統觀念社會的觀念詞,以求有效性,也希望可以避免法源之間的灰色地帶。

 

 

 

 

(圖片來源:國發會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」)

 

姻親專法提議者關於「話語行為」的內容條例,認為這是對婚姻當事人個體缺乏尊重、忽視婚姻當事人對小家庭的自主權:

1.姻親不得以話語、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的婚姻內事務,舉凡「未來規劃、居住地、家務、工作、日常作息、生活習慣、休閒喜好」皆在婚姻事務範圍內。

2.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執行任何非份內家事及勞動。

3.姻親不得以話語、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對其小孩的日常教養過程。

4.姻親不得以話語直接或間接貶低、嘲弄婚姻當事人及其家人。

5.姻親不得以話語、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及其小孩於任何時間點返回其原生家庭。

6.未事先告知婚姻當事人,禁止姻親擅入其共同居所或房間。

7.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,禁止姻親擅自翻閱、拿取婚姻當事人私有物。

8.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,禁止姻親擅自決定婚姻當事人小孩的姓名命名。

 

▼以及關於「傳統禮俗」的部分

1.姻親不得收取婚姻當事人的聘金、嫁妝等任何金錢、財物。

2.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進行歧視婚姻當事人的傳統婚禮儀式。

 

 

(圖片來源:國發會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」)

 

為避免「婆媳悲劇」不斷上演,提議者認為法律應當扮演「催化者」的角色,避免悲劇發生。網友紛紛留言「姻親言語傷害也是家庭暴力,杜絕霸凌」、「媳婦不是傭人,不管怎麼嫁進丈夫家,婆婆本來就該不得干涉!」、「不只婆婆會這樣,還有姑類也會…傷害人的程度也不會輸給老人家」、「希望悲劇不再重演,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尊重」;不過也有人認為「如果婆媳問題要用法律手段壓制,你確定你的婚姻還能維持嗎?對簿公堂等於撕破臉了」、「很多事情是民俗傳統觀念的問題,不是每件事都可以用法律來規定好嗎」。

 

延伸閱讀:

 

來源: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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