摔聯絡簿、攻擊同學!高雄女老師與「小三男童」爆衝突 遭判拘役65天

去年3月,高雄市一所小學爆發師生衝突。一名3年級男童摔作業簿、攻擊同學,安親班丁姓女老師上前阻止,男童竟咬她的手臂還踹踢。丁師也反踢男童,導致男童腿部受傷。事後雙方都驗傷提告,但丁師提告部分法院裁定不付審理,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判拘65日、不得易科罰金,但可易服社會勞動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判決指出,去年3月13日下午,在學校安親課後班教室內,一名小三男童因為繳交作業時直接摔在地上,被當時管理安親課後班的女老師加以指正。男童心生不快,返回座位時竟攻擊同學。老師過去制止,從而跟男童發生肢體衝突。

男童咬住老師的手臂,並以腳踹踢老師。老師也反踢男童,導致男童右側足部挫傷、瘀血、左側小腿開放性傷口等傷害。男童的母親與老師互控傷害。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裁定,老師提告部分不付審理,家長提告的部份則由橋頭地方法院審理。

 

▼地院傳訊當時教室內的其他學生出庭,證實衝突的原因確實是男童繳交作業方式不當,以及後續返回座位時有做出攻擊同學的舉動。老師表示,當時自己遭到男童非理性攻擊,才會自我防衛,以手、腳阻擋,無意傷害男童。

 

合議庭認為,老師先後出腳踢男童腿部、出腳踩男童足部。面對學童的非理性之攻擊舉動,老師不思以合法方式處理,而以暴力相向,在全班同學面前做了最不好的示範,但其他動作尚符合自我防衛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,判女老師拘役65日,不得易科罰金,但可易服社會勞動。可上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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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網路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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